环境污染罪名有哪些种类和类型?


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环境污染方面的罪名是有明确规定的,这些罪名旨在打击各类破坏环境的行为,保护我们的生态环境。下面就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环境污染相关罪名的种类和类型。 首先是污染环境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通俗来讲,如果有人随意排放像工业废水、废渣等有害物质,对环境造成了严重的污染,就可能构成此罪。比如一些小作坊为了降低成本,将未经处理的工业废水直接排放到河流中,导致河水水质恶化,鱼类大量死亡,这种行为就符合污染环境罪的构成要件。 其次是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依据《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条第一款,违反国家规定,将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意味着,任何未经许可将国外的固体废物运进国内进行处理的行为都是违法的。例如,有些不法分子为了谋取利益,将国外的洋垃圾进口到国内,随意堆放和处理,给国内的环境带来了极大的危害,这种行为就构成了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 还有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未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许可,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用作原料,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也就是说,如果没有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私自进口固体废物来作为生产原料,并且对环境造成了严重破坏,就会触犯此罪。比如说,一些企业为了节省成本,在没有获得许可的情况下,进口国外的废旧塑料等固体废物进行加工生产,结果导致周边环境受到污染,这就属于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的范畴。 另外,还有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简单来说,就是在规定不能捕鱼的区域、时间,或者使用禁止的捕鱼工具和方法去捕鱼,达到一定严重程度就会构成犯罪。例如,在一些重要的渔业保护区内,在禁渔期使用电鱼等禁用方法捕鱼,这不仅会破坏渔业资源,也违反了法律规定。 最后是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这表明,对于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任何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的行为都是被严格禁止的。比如,有人为了获取珍贵野生动物的皮毛、角等制品而进行非法猎捕,这种行为严重危害了野生动物的生存,也触犯了法律。 总之,这些环境污染相关的罪名涵盖了多个方面,从排放有害物质到非法处置废物,再到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等。我们每个人都应当遵守法律规定,共同保护我们的生态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