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污染刑事立案标准规定是什么
我在处理一些涉及环境污染的事情,对这方面的刑事立案标准不太清楚。想了解一下,到底达到什么样的程度,才会被认定为环境污染刑事犯罪然后立案呢?希望能详细说说具体的规定。
展开


环境污染刑事立案标准主要涉及污染环境罪。污染环境罪呢,简单来说,就是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行为。 依据2023年8月15日起施行的相关司法解释,实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 首先,在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等依法确定的重点保护区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的,这是比较严重的情况,因为这些区域对生态和居民生活至关重要,一旦污染后果不堪设想。 其次,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的。危险废物本身就具有极大危害性,达到一定数量,就会对环境和人体健康产生严重威胁。 再者,排放、倾倒、处置含铅、汞、镉、铬、砷、铊、锑的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三倍以上的;以及排放、倾倒、处置含镍、铜、锌、银、钒、锰、钴的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十倍以上的。这些重金属污染物超标,会在环境中积累,对土壤、水源、生物等造成长期的不良影响。 另外,通过暗管、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灌注、非紧急情况下开启大气应急排放通道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的,这种故意逃避监管的行为,说明行为人主观恶性较大,也会被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 还有,二年内曾因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违反国家规定,超标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实行排放总量控制的大气污染物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实施此类行为的。这种明知故犯的情况,也是要被严肃处理的。 总之,环境污染刑事立案标准是为了更好地保护环境和公众健康,对各类环境污染行为进行规范和惩处。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