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当防卫的本质是什么?


过当防卫,通俗来讲,就是在防卫过程中,采取的防卫行为超过了必要的限度,造成了不应有的损害。要理解过当防卫的本质,我们需要先明白正当防卫的概念。正当防卫是指当我们面临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时,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如果这种防卫行为没有超过必要限度,并且没有造成重大损害,那么就属于正当防卫,是受到法律保护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过当防卫的本质特征在于防卫行为的“过当性”。这种过当性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防卫行为的强度超过了足以制止不法侵害所需要的强度。比如,对方只是轻微地推搡你,你却拿起武器将对方打成重伤,这就明显超过了必要的强度。另一方面是防卫行为所造成的损害结果与不法侵害可能造成的损害结果之间差距过大。例如,对方只是想偷你价值几百元的财物,你却将对方打成重伤,这种损害结果就与不法侵害明显不相适应。 判断是否构成过当防卫,需要综合考虑不法侵害的性质、手段、强度、危害程度,以及防卫行为的性质、手段、强度、时机和所处的环境等因素。不能仅仅因为防卫行为造成了较重的损害结果,就认定为过当防卫。只有在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且造成重大损害的情况下,才构成过当防卫。 总之,过当防卫本质上是防卫行为超出了合理的范围,违背了正当防卫所要求的必要性和相当性原则。了解过当防卫的本质,有助于我们在面对不法侵害时,能够正确地行使防卫权利,既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又避免因防卫过当而承担不必要的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