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需要带什么证据?
我打算起诉离婚,但是不太清楚需要准备哪些证据。我和对方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方面存在分 歧,我希望能在法庭上争取到对自己更有利的结果,所以想了解一下起诉离婚时需要携带的证据有哪些。
张凯执业律师
已帮助 867 人解决法律问题
起诉离婚时,需要携带能够支持自己诉求的相关证据。下面为你详细介绍不同方面可能需要的证据以及对应的法律依据。
首先,证明婚姻关系的证据是必不可少的。这主要就是结婚证,它是证明夫妻关系合法存在的关键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所以结婚证是证明婚姻关系的核心证据。
如果涉及到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况,也需要相应证据。比如分居的证据,像分居协议、租房合同等,能证明夫妻双方已经分开居住达到一定时间。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此外,一方存在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等情形的证据,也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比如报警记录、医院的诊断证明、证人证言等都可以作为相关证据。
在财产分割方面,需要提供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例如房产证、车辆行驶证、银行存款明细、股票账户信息等,这些证据可以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和价值。《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