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执行中止和执行终结是什么意思?有什么区别?

我有个官司胜诉了,进入执行阶段。但现在执行好像暂停了,有人说可能是执行中止或者执行终结。我不太懂这俩概念,想知道执行中止和执行终结到底是啥意思,它们有啥区别,对我的权益会有啥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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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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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中止和执行终结是执行程序中两个不同的概念,它们的含义、适用情形以及产生的法律后果都有所不同。下面我们分别来看一看。 首先是执行中止。执行中止,简单来说,就是在执行过程中,因为出现了某些特殊情况,导致执行程序暂时停止,等这些情况消失以后,执行程序再继续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举个例子,如果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突然去世了,这时候就需要等待他的继承人来继承他的权利和义务,在这个等待的过程中,执行程序就会暂时中止。等继承人确定好了,执行程序就可以继续进行。 接下来是执行终结。执行终结意味着执行程序彻底结束,以后不会再恢复执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比如,在执行过程中,申请人主动撤销了执行申请,那么执行程序就会终结。或者,执行所依据的法律文书被撤销了,执行也就没有了依据,也会终结。 总的来说,执行中止是暂时的停止,而执行终结是彻底的结束。了解这两个概念,有助于当事人在执行程序中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相关问题,建议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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