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税的账务处理是怎样的?
我公司有出口业务,涉及到出口退税,但是我不知道该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我想了解出口退税在会计上具体该怎么做分录,每个步骤有什么依据,有没有相关的规定来规范这些操作,希望能得到详细的解答。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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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退税是指在国际贸易业务中,对我国报关出口的货物退还在国内各生产环节和流转环节按税法规定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即出口环节免税且退还以前纳税环节的已纳税款。这是国家为了鼓励出口,增强本国商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而采取的一种税收措施。
对于出口退税的账务处理,在不同情况下有不同的会计分录。首先是货物出口并确认收入实现时,根据出口销售额(FOB价)做如下会计处理:借: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等),贷: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等)。这里就是确认企业因为出口货物而获得的收入,将应收的款项记在应收账款里,对应的收入记在主营业务收入或者其他业务收入。
然后是根据《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中计算出的“免抵退税不予免征和抵扣税额”做如下会计处理: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免抵退税不予免征和抵扣税额”,简单来说就是按照规定,有些出口货物不能全部免抵退,这部分不能免抵退的税额就要从进项税额中转出,增加主营业务成本。
根据《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中计算出的“应退税额”做如下会计处理:借:其他应收款——出口退税,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这里的“应退税额”就是企业可以实际拿到手的退税款,先记在其他应收款里,表示企业应收的这部分退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