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工伤去世,妻子因赔偿款与婆婆发生纠纷,事实婚姻能否分割财产?
我和丈夫没领结婚证,但一起生活多年,周围人都认可我们是夫妻。现在丈夫工伤去世,拿到赔偿款后,婆婆不想分给我,说我没和丈夫领证。我想知道像我这种事实婚姻的情况,能不能分割这笔赔偿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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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事实婚姻是否可以分割因丈夫工伤去世所获得的赔偿款这一问题时,我们首先需要明确事实婚姻的定义以及我国法律对其的认定。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 在我国法律发展进程中,对事实婚姻的认定有不同的阶段。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规定,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即按同居关系处理。 如果属于法律认可的事实婚姻,在这种情况下,配偶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参与分配丈夫工伤去世的赔偿款。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这里的配偶,在事实婚姻被认定的情况下,是包含事实婚姻中的另一方的。 而如果不属于法律认可的事实婚姻,仅为同居关系,一般情况下,同居者不能以配偶身份参与赔偿款的分配。不过,如果同居者在双方共同生活期间对家庭有较多的付出,或者在丈夫工伤处理过程中有实际的经济支出等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可以适当分得一部分赔偿款,但这和基于配偶身份的法定继承分配性质不同。所以,关键在于判断是否构成法律认可的事实婚姻,然后依据相应的法律规定来确定能否分割赔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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