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分割共同财产应考虑哪些因素?


在新婚姻法体系下,如今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来处理共同财产分割问题。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需要综合考虑多个方面的因素。 首先是双方的意愿。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夫妻双方能够就财产分割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尊重双方的意愿来进行分割。比如,夫妻二人都同意将某套房产归一方所有,另一方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这种协商一致的分割方式是被法律认可的。 其次要考虑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在现实生活中,子女的成长和教育需要稳定的物质基础,女方在家庭生活中可能在经济收入等方面处于相对弱势地位。所以,在分割财产时会倾向于保障子女的生活和教育需求,以及适当照顾女方。例如,在分割房产时,如果子女随女方生活,那么女方可能会在房产分配上获得更有利的方案。 再者是要考虑无过错方权益。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过错行为,另一方作为无过错方在财产分割时会得到照顾。比如,一方存在出轨行为,那么在分割共同财产时,无过错方可能会适当多分财产。 另外,财产的来源和性质也很重要。对于夫妻共同财产,是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创造和积累的财产。但如果某些财产是一方在婚前就拥有的,或者是通过遗嘱、赠与等方式明确只归一方的财产,那么这些财产通常不属于共同财产的分割范围。例如,一方在婚前购买的房产,婚后没有进行产权变更等情况,该房产仍属于其个人财产。 最后,还要考虑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如果某一方的工作需要特定的设备或工具,而这些设备或工具属于共同财产,那么在分割时会适当考虑该方的生产需求。同时,也要保障双方在离婚后有基本的生活居住条件等。总之,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需要全面综合地考虑各种因素,以确保分割结果公平合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