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办的假离婚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为了买房,我和伴侣办了假离婚,当时就是走个形式,想着之后再复婚。但现在我有点担心,这种假离婚到底有没有法律效力啊?会不会影响到我们后续的权益和财产问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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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在法律上并没有“假离婚”这个概念。只要夫妻双方按照法定程序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或者由法院判决、调解离婚,那么离婚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从法律层面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这意味着,一旦在民政部门办理了离婚登记,婚姻关系就正式解除,双方不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在司法实践中,即使双方是出于某种特定目的,比如买房,而“假意”离婚,但只要离婚手续是合法办理的,就不能因为所谓的“假离婚”而否定其法律效力。双方在离婚时签署的离婚协议,关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条款,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如果一方在离婚后反悔,不愿意复婚,另一方也不能以“假离婚”为由要求恢复婚姻关系。因为婚姻关系的建立和解除都需要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所以,“假离婚”存在很大的法律风险,可能会导致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方面出现意想不到的后果。建议大家在处理婚姻和财产问题时,要谨慎考虑,避免因一时的利益而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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