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金和损害赔偿有什么区别?
我和别人签了合同,对方违约给我造成了损失。合同里约定了违约金,我不太清楚这个违约金和我实际的损害赔偿之间有啥关系,是只能选一个,还是能一起要呢?我想了解下这两者具体的区别和适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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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金和损害赔偿是在合同违约情形中,保障非违约方合法权益的两种重要方式,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它们的区别。 违约金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预先约定的,当一方不履行合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的一定金额的货币。通俗来讲,就是双方提前商量好,要是有一方违约了,就要给对方一笔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损害赔偿则是指违约方因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依法或依据合同约定应承担的赔偿责任。简单说,就是因为违约行为给对方带来了实际的损失,违约方要把这些损失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首先,违约金是事先约定的,而损害赔偿是根据实际发生的损失来确定的。其次,违约金具有一定的惩罚性,即便没有造成实际损失,违约方也可能需要支付违约金;而损害赔偿主要是补偿性的,以弥补非违约方的实际损失为目的。最后,在适用上,如果合同中有明确约定违约金,一般先按照违约金条款处理,但如果违约金过分高于或低于实际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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