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没收定金和违约金有什么规定和区别?

我和别人签了合同,对方违约了。合同里既有定金条款又有违约金条款,我不太清楚能不能既没收定金又要违约金,这两者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有啥区别,我该怎么维护自己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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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定金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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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来解释一下定金和违约金的概念。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的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者订立后履行前,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不超过20%),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或其替代物。它具有担保性质,当交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时,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时,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违约金则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时,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违约金的设立是为了保证债的履行,即使对方没有遭受任何财产损失,也要按法律或合同的规定给付违约金。 在我国法律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这意味着,在合同中同时存在定金和违约金条款的情况下,守约方不能同时主张适用定金和违约金,只能二选一。选择适用定金条款还是违约金条款,需要综合考虑两者的数额大小以及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等因素。比如,如果违约金数额明显高于定金数额,且违约造成的损失较大,选择违约金可能更有利于弥补损失;反之,如果定金数额较高,选择定金条款可能更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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