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离婚在离婚诉讼中有哪些表现?


虚假离婚是指夫妻双方为了达到某种共同的目的,合意暂时离婚,待目的达成后再复婚的行为。在法律层面,虚假离婚并不具有严格的定义,因为从法律程序上来说,只要办理了离婚登记或者经过法院判决离婚,婚姻关系就已经解除。然而,在离婚诉讼中,虚假离婚可能会有以下一些表现: 首先,财产分割方面表现异常。虚假离婚的夫妻往往在财产分割上存在不合理的情况。正常的离婚财产分割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根据夫妻双方的实际情况进行分配。但虚假离婚时,双方可能会将大部分或全部财产转移到一方名下,以达到逃避债务、获取购房资格等目的。例如,夫妻为了规避限购政策,在离婚协议中约定所有房产归一方所有,而另一方几乎净身出户。这种明显不合理的财产分割方式,可能就是虚假离婚的表现之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其次,在子女抚养问题上也可能出现异常。虚假离婚时,双方可能并不真正关心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和抚养问题。他们可能随意约定子女抚养权,而不考虑子女的实际生活和成长需要。比如,为了达到某种利益目的,双方约定子女归一方抚养,但实际上子女仍与另一方共同生活,抚养费用也未按照协议执行。这与正常离婚时夫妻双方会谨慎考虑子女的利益,妥善安排子女抚养问题形成鲜明对比。 再者,双方的行为表现也能反映出虚假离婚的迹象。虚假离婚的夫妻在离婚后,生活状态可能并没有发生实质性的改变。他们可能仍然共同居住、共同生活,对外也以夫妻名义相称。而正常离婚的夫妻通常会分开居住,各自开始新的生活。这种行为上的异常,也可以作为判断虚假离婚的一个依据。 最后,从离婚的动机来看,如果夫妻离婚的原因不符合常理,且存在明显的利益驱动因素,也可能是虚假离婚。比如,在某些地区出台限购政策后,短时间内出现大量夫妻离婚购房的情况,这些夫妻很可能是为了获取购房资格而进行虚假离婚。 总之,在离婚诉讼中,法院会综合考虑以上这些方面,判断是否存在虚假离婚的情况。如果发现存在虚假离婚的行为,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依法处理,以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