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住址是指户籍所在地还是居住地呢?
我在填一些表格的时候,总会遇到填写家庭住址这一项。我有点 搞不清楚,家庭住址到底指的是我的户籍所在地,还是我现在居住的地方啊?感觉这两者有时候是不一样的,我该怎么填才对呢?
张凯执业律师
已帮助 867 人解决法律问题
家庭住址的定义,在不同的情形下有不同的认定方式。
户籍所在地,简单来说,就是你户口登记的地方。这是由公安机关按照相关规定,对居民进行户口管理时确定的地址。《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般情况下,我们出生后,父母会为我们在当地的户籍管理部门进行户口登记,这个登记的地址就是户籍所在地。
居住地则是指公民实际居住的地方。它可能和户籍所在地一致,也可能不一致。比如,有些人因为工作、学习等原因,离开了户籍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那么他们实际居住的地方就是居住地。
在一些法律事务或者官方文件中,对于家庭住址的认定会有明确的规定。比如在民事诉讼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的住所地一般指的就是户籍所在地,而经常居住地就是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在日常生活中,如果没有特殊说明,家庭住址可以理解为你长期居住、生活的地方,它可能是户籍所在地,也可能是居住地。但在填写一些重要表格或者办理相关事务时,最好根据具体的要求来填写。如果要求填写户籍地址,那就填写户口 登记的地址;如果要求填写现居住地址,那就填写你实际居住的地方。
相关问题
为您推荐19个最新问题
合同到期不续约是否需要给赔偿金?
普通工伤退休后如何获得赔偿?
离婚起诉办理需要多长时间?
双方离婚时孩子流产了会怎么判?
开了微店怎么申请营业执照?
职业年金的缴存比例是多少?
个人社保查询登录入口在哪里?
单位收到职工生育津贴后该如何做账?
商标被驳回后别人可以注册吗?
中俄民商司法协助公约是什么?
男性如何休陪产假?
离婚都有一个月的冷静期吗?
财务报表本期金额和上期金额该怎么填?
收养人有一个子女还能不能收养?
商铺砸墙,不是承重墙违法吗?
抢劫罪可以取保候审和判缓刑吗?
承揽方牵头共同完成承揽事务是属于合伙关系还是雇佣关系?
有限合伙企业与普通合伙有什么区别?
如何正确理解协议离婚?
已为您展示了 19 个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