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算清缴该怎么计算?


汇算清缴主要是指所得税和某些其他实行预缴税款办法的税种,在年度终了后的税款汇总结算清缴工作。下面以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为例,为你详细介绍计算方法。 首先明确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是计算企业所得税的基础。它通常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 = 收入总额 - 不征税收入 - 免税收入 - 各项扣除 - 以前年度亏损。 这里的“收入总额”,就是企业在一年里通过各种途径取得的所有收入,像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等。“不征税收入”,例如财政拨款等,这些收入是不用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免税收入”,比如国债利息收入,也不用交税。“各项扣除”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等。“以前年度亏损”就是企业以前年度经营出现的亏损额,可以在规定年限内进行弥补。 算出应纳税所得额后,就可以计算应纳所得税额了。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公式是:应纳所得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税率 - 减免税额 - 抵免税额。 “适用税率”一般企业是25%,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等有优惠税率。“减免税额”是国家给予企业的税收减免优惠部分。“抵免税额”是企业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额,按规定可以抵免境内应纳税额的部分。 依据的法律条文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这些法律法规对企业所得税的计算、缴纳等进行了明确规定。 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计算方式有所不同。综合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 =(综合所得收入额 - 60000元 - “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 - 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 - 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 捐赠)×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综合所得收入额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这四项。“60000元”是每年的基本减除费用。“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是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个人所得税的计算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