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互殴对方软组织损伤,双方都要被拘留吗?


在打架互殴导致对方软组织损伤的情况下,是否双方都要被拘留,需要依据具体情形来判定。 首先,我们要了解相关的法律概念。打架互殴是指双方或多方在主观上具有不法侵害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互相侵害的行为。而软组织损伤是一个医学概念,一般指人体皮肤、皮下组织、肌肉等受到损伤,但通常不涉及骨折、内脏损伤等严重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在实际处理打架互殴案件时,公安机关会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决定是否对双方进行拘留。如果双方的行为都违反了治安管理规定,都有故意殴打对方的行为,那么从法律层面来说,双方都可能面临被拘留的处罚。然而,如果存在一方是正当防卫的情况,那么正当防卫的一方通常不会被拘留。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比如,对方先动手攻击,自己在合理限度内进行反抗,就可能构成正当防卫。 此外,若情节较轻,双方也可能不会被拘留。例如,双方只是一时冲动发生了轻微的肢体冲突,造成的软组织损伤很轻微,且事后双方都有悔改表现,愿意达成和解协议,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的规定,对双方不予处罚。该条规定,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所以,打架互殴对方软组织损伤,并不一定双方都会被拘留,要结合具体的案件事实、情节轻重以及双方的态度等因素,由公安机关依据法律规定来作出处理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