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会判离吗?
我向法院起诉离婚了,这是第一次起诉。但我不知道法院会不会直接判离,心里特别没底。我和对方有一些矛盾,但也不知道这些矛盾够不够得上判离的标准,想问问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通常会不会判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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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第一次起诉离婚时,法院不一定会判决准予离婚。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判断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从司法实践来看,如果第一次起诉离婚时,原告没有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存在上述法定离婚情形,法院通常会认为夫妻感情还有挽回的可能,往往不会判决离婚。这是因为法院希望给夫妻双方一个缓冲和修复关系的机会。但是,如果原告能提供确凿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比如能证明对方存在重婚、家暴等法定情形,且调解无效,法院也可能在第一次起诉时就判决准予离婚。所以,第一次起诉离婚能否判离,关键在于是否有足够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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