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刑事自诉案件的一审程序是怎样的?

我有个刑事自诉的案子准备走一审程序,但我不太清楚具体的流程。不知道从提交诉状开始,后面要经过哪些步骤,每个步骤有什么要求和注意事项,整个一审程序大概要多久,想了解清楚这些内容,避免在过程中出错。
展开 view-more
  • #刑事自诉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刑事自诉案件是指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直接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并由司法机关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刑事自诉案件的一审程序。 首先是提起自诉。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他们的诉讼代理人在法定的起诉时效期限内,可以用书面或口头的方式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自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规定,自诉案件包括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书面起诉的,应提交刑事自诉状,要写明当事人信息、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等内容;口头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笔录,并且由自诉人签名或者盖章。 接着是立案审查。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判;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有相关规定。这个审查期限通常是在收到自诉状或者口头告诉第二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并书面通知自诉人或者代为告诉人。 然后是开庭审理。对于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人民法院会确定开庭日期、时间、地点,并通知相关人员。在庭审过程中,通常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法庭调查,自诉人宣读自诉状,被告人可以进行陈述和辩解,双方出示证据并进行质证;法庭辩论,自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答辩,然后双方互相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评议和宣判。在审理过程中,适用调解、和解、撤诉等制度。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 最后是宣判。人民法院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