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期限是怎样规定的?
我和公司签了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太清楚这个合同期限有没有什么法律规定,是可以随便约定,还是有一定范围或者标准呢?想了解下相关的法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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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指的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通过书面协议,明确约定了合同的起始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这种合同的特点就在于它有明确的存续期限,期限一到,劳动合同就自然终止。 关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期限,法律并没有作出强制性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二条规定,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这意味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需求,自由协商确定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具体期限。 从实际情况来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期限可以是较短的,比如几个月,常见于一些临时性、季节性的工作岗位。例如,某些工厂在订单旺季时,会招聘短期工人,签订几个月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可以是较长的,如几年甚至更长时间,这适用于一些需要长期稳定用工的岗位。 不过,虽然法律允许双方自由约定合同期限,但在一些情况下,也会有特殊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此外,在约定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双方还需要注意遵守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比如,合同期限内的工资待遇、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等条款,都要符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合同期限内涉及试用期,试用期的期限也要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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