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着去打架但没动手是否会被处罚?


在法律层面,跟着去打架但是没动手是否会被处罚,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了解共同违法和共同犯罪的概念。共同违法是指二人以上共同实施的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共同犯罪则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在打架事件中,如果多人参与,即便有些人没动手,也可能会基于共同违法或共同犯罪的理论被追究责任。 从治安管理角度来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七条规定,共同违反治安管理的,根据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在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中所起的作用,分别处罚。如果跟着去打架,虽然没动手,但起到了助威、望风等作用,对打架行为的发生有一定的推动作用,公安机关可能会认定其构成共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给予相应的治安处罚,比如警告、罚款、行政拘留等。例如,在一些街头斗殴事件中,有人在旁边呐喊助威,给动手者提供心理上的支持,这种行为就可能被认定为共同违法。 从刑事犯罪角度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明确了共同犯罪的定义。若打架行为构成犯罪,如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等,即便没动手,只要有证据证明其与动手者有共同的犯罪故意,比如事先通谋、有组织策划行为等,也可能会被认定为共同犯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比如,在一场有组织的聚众斗殴中,有人负责组织人员、准备工具,虽然自己没直接参与打斗,但他的这些行为对整个犯罪行为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就可能构成犯罪。 然而,如果有充分证据证明跟着去打架但没动手的人,既没有参与策划,也没有起到任何助威、帮助等作用,完全是被动跟随,主观上没有违法犯罪的故意,那么通常不会对其进行处罚。例如,某人是被朋友强行拉去打架现场,到了之后一直站在旁边没有任何积极行为,这种情况下一般不会被认定为违法犯罪。 总之,跟着去打架但没动手是否会被处罚,关键在于其在整个事件中所起到的作用以及主观上是否有违法犯罪的故意,要结合具体案件事实和证据来综合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