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强制离婚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我和伴侣感情破裂,实在过不下去了,但对方一直不同意离婚。我想走强制离婚的程序,可又完全不清楚具体要办什么手续。希望能有专业人士给我讲讲,让我心里有个底,知道该怎么做才能顺利结束这段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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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诉讼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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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离婚在法律上主要是指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以下为您详细介绍诉讼离婚所需的手续及相关法律规定。 首先,准备起诉材料是开启诉讼离婚程序的第一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原告和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除了起诉状,还需要准备证明双方身份的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等,以及能证明婚姻关系的结婚证。此外,提供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也非常重要,比如分居协议、家庭暴力的报警记录、出轨的相关证据等。 接着,要确定管辖法院。一般情况下,离婚诉讼遵循“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即原告需要到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然后,向法院提交起诉材料。将准备好的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提交给有管辖权的法院,法院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如果符合立案条件,法院会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如果不符合立案条件,法院会裁定不予受理。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立案后,法院会安排开庭审理。在开庭前,法院会提前通知双方当事人开庭的时间、地点等信息。庭审过程中,双方当事人需要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来查明案件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最后,等待法院判决。法院会根据庭审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判决。如果法院判决准予离婚,那么婚姻关系自判决生效之日起解除。如果一方对判决不服,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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