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婚姻中关于离婚有哪些法律常识?


涉外婚姻是指一国公民同外国人(包括无国籍人)的婚姻,包括涉外结婚和涉外离婚。在涉外婚姻中涉及离婚问题时,有许多法律常识需要了解。 首先是离婚方式,涉外婚姻离婚有两种方式,即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要求双方就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并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依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以及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而外国人除应当出具本人的结婚证以及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外,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如果无法达成协议离婚,则可以选择诉讼离婚。涉外离婚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如果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被监禁等情况下,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对此有明确规定。 在法律适用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协议离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的,适用办理离婚手续机构所在地法律。诉讼离婚,适用法院地法律。 财产分割问题上,一般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对于夫妻共同财产,通常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割。如果涉及到境外财产,可能还需要考虑财产所在地的法律规定。 子女抚养权问题,法院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在涉外婚姻中,同样要遵循这一原则。同时,对于子女的国籍、生活环境等因素也会予以考虑。 总之,涉外婚姻离婚涉及的法律问题较为复杂,不同国家的法律规定可能存在差异。在处理离婚问题时,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