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离婚起诉书的格式是怎样的?


第二次离婚起诉书是在第一次起诉离婚未成功后,当事人再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所提交的法律文书。它的格式有着一定的规范,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标题,一般写“离婚起诉书”,位置在页面第一行正中,字体可适当加大,以突出其重要性。 接下来是当事人的基本信息。要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内容。这部分信息要准确无误,因为法院需要凭借这些信息来识别和联系当事人。如果有诉讼代理人,还需写明诉讼代理人的相关信息。 然后是诉讼请求。这是起诉书中非常关键的部分,要明确表达原告的具体要求。在第二次离婚起诉中,通常会包括请求判决离婚、对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及抚养费的承担提出要求、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方式表明态度等内容。比如,“请求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婚生子/女[孩子姓名]由原告抚养,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具体金额]元;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其中位于[具体地址]的房产归原告所有”等。 事实与理由部分,要详细阐述支持诉讼请求的事实和依据。在第二次起诉离婚时,需要重点说明第一次起诉离婚后的情况,比如双方是否仍处于分居状态、夫妻关系是否进一步恶化等。要结合具体事例,如双方在分居期间的沟通情况、矛盾冲突等,来说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且无和好可能。同时,要引用相关法律规定来支持自己的观点,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如果有符合该条规定的情况,就可以在起诉书中提及。 最后是尾部。要写明受诉法院的名称,一般是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然后由原告签名,并注明起诉的具体日期。 总之,第二次离婚起诉书的格式虽然有一定规范,但具体内容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撰写,确保事实清晰、诉求合理、理由充分,以提高诉讼的成功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