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形式有哪些?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以下为您详细介绍常见的出让形式: 首先是招标出让。这就像是一场比赛,政府作为组织者,向特定或者不特定的单位和个人发出招标邀请。有意向的单位或个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参与投标竞争。政府会根据投标的价格、规划方案、企业信誉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评定,最终选择最优的投标者,把土地使用权出让给他。这种方式比较适合那些具有特殊要求和较大规模的土地开发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十三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拍卖、招标或者双方协议的方式。 其次是拍卖出让。这类似一场热闹的拍卖会,政府在指定的时间、地点,组织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到场,就某块土地的使用权公开叫价竞争。出价最高者就能获得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的土地通常是商业、旅游、娱乐和豪华住宅等经营性用地,这种方式充分体现了市场竞争,能使土地资源得到更合理的配置。相关法律规定也保障了拍卖出让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再者是挂牌出让。政府会将拟出让宗地的交易条件在土地交易场所挂牌公布,接受竞买人的报价申请并更新挂牌价格,根据挂牌期限截止时的出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挂牌出让的时间相对灵活,给竞买人更多的思考和决策时间。它也是一种市场化的出让方式,能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最后是协议出让。这种方式相对比较“一对一”,土地使用者与土地所有者(政府)就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条件、价格等进行协商,达成一致后签订出让合同。不过,协议出让一般适用于国家扶持的各类用地,有严格的限制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协议出让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总之,不同的出让形式适用于不同的情况和需求,在实际操作中,土地使用者需要根据自身的项目特点和要求,选择合适的出让方式,并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