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撞骨折对方全责,具体可以要求哪些赔偿呢?


当被撞骨折且对方全责时,您可以要求以下几方面的赔偿: **一、一般人身损害赔偿费用** 1. **医疗费**:这是指因受伤而进行治疗所产生的费用,包括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药品费、住院费等。比如骨折后进行X光检查、打石膏、手术治疗等产生的费用都属于医疗费范畴。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其中就包括医疗费。 2. **护理费**:如果因为骨折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他人照顾,那么产生的护理费用可以要求对方赔偿。护理费的计算一般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例如请护工照顾,按照护工的收费标准计算护理费;如果是家人照顾,按照家人因照顾而减少的收入计算。 3. **交通费**:因就医、复查等产生的交通费用,如乘坐公交车、出租车、私家车加油费等合理的交通支出都可以要求赔偿。 4. **营养费**:为了促进骨折的康复,可能需要补充一些营养食品,购买这些营养食品的费用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营养费的数额一般根据受害人的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5. **住院伙食补助费**:如果因为骨折需要住院治疗,住院期间的伙食费用可以要求赔偿。一般按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6. **误工费**:因受伤无法正常工作而减少的收入,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造成残疾的相关赔偿费用** 如果骨折经过鉴定构成残疾,还可以要求以下赔偿: 1. **辅助器具费**:例如因骨折导致行动不便,需要购买轮椅、拐杖等辅助器具,这些器具的费用可以要求对方赔偿。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2. **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在要求赔偿时,首先由对方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对方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双方就赔偿问题无法协商一致,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