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一万四千元会判多少年,如何判罚?


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通俗来讲,就是通过欺骗手段让别人把钱心甘情愿地交给自己。 关于诈骗犯罪的量刑,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该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级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在一般情况下,诈骗一万四千元属于“数额较大”的范畴。法院在量刑时,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如果犯罪嫌疑人有自首、立功、退赃退赔、取得被害人谅解等情节,法院可能会从轻处罚,有可能判处拘役或者管制,甚至单处罚金。相反,如果犯罪嫌疑人是累犯,或者在诈骗过程中有其他恶劣情节,如造成被害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法院可能会在法定刑幅度内从重处罚。 除了上述情节外,法院还会考虑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犯罪手段等因素。例如,犯罪嫌疑人是否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否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等。如果犯罪嫌疑人能够真诚悔罪,如实供述,积极退赔,法院在量刑时也会予以考虑。总之,具体的量刑需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由法院依据法律和证据来综合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