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案到了检察院要走哪些程序?
我遭遇了诈骗,现在案子到检察院了,我不太清楚接下来会经历什么。我想知道从案子到检察院开始,会有哪些具体的步骤和流程,每个流程大概需要多长时间,我在这些流程里又有什么权利和义务,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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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诈骗案移送到检察院后,通常会经历以下几个主要程序: 首先是案件受理。检察院在收到公安机关移送的诈骗案相关材料后,会对案件进行初步审查,看材料是否齐全、是否属于本检察院管辖等。若材料不齐全,检察院会要求公安机关补充提供。这一程序是为了确保后续审查工作能够顺利开展。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七日内进行审查。 接着是审查起诉。这是检察院处理诈骗案的核心环节。检察官会全面审查案件的证据,包括犯罪嫌疑人的供述、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物证等,以判断是否有足够的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构成诈骗罪,犯罪事实是否清楚。同时,检察院会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在这个过程中,若认为证据不足,检察院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每次期限为一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 然后是决定起诉或不起诉。如果经过审查,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会作出起诉决定,并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若发现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检察院会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最后,如果作出起诉决定,案件就会进入法院审判阶段。法院会根据检察院提交的公诉材料,对诈骗案进行开庭审理,最终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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