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租房合同违约金?
最近在看租房合同,里面提到了违约金,不太明白这到底是啥。我想租个房子长住,就想搞清楚这个违约金具体是怎么回事,在什么情况下会涉及到,要是真出现违约情况,这个违约金得怎么算啊,想了解一下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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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合同违约金是指按照租房合同双方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完全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债务时,必须按约定给付对方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或者金钱以外的其他财产。简单来说,就是在租房过程中,如果一方违反了合同里的约定,就得给对方一笔钱作为补偿。 在房屋租赁关系里,比如要求解除租赁合同的一方,若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对方(合同另有约定除外),这就属于违约,对方当事人有权要求其支付违约金 。再比如,租客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租金,或者提前解约,又或者损坏了房屋内的设施且超出正常损耗范围等情况,可能就需要支付违约金给房东。反过来,如果房东没有按约定提供房屋居住条件,比如未能及时修缮损坏的水电设施影响租客正常生活,或者提前收回房屋等违约行为时,房东也要支付违约金给租客。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也就是说,违约金的具体金额或者计算方式,通常在租房合同里会有明确规定。要是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要是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相关概念: 违约金:是合同经济方式的一种,也是对违约的一种经济制裁。 不适当履行:指债务人虽然履行了债务,但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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