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被判处三年八个月,不交罚金能减刑吗
我有个亲戚因诈骗罪被判处三年八个月,现在在服刑。家里经济困难,实在交不起罚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他还有没有机会获得减刑,是完全不能减,还是有其他可能,希望能了解一下关于这方面的具体法律规定和实际操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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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来说,即便诈骗罪被判处三年八个月且没有缴纳罚金,也是有可能减刑的。 减刑,简单理解就是对原来判处的刑期适当减轻的一种刑法执行活动 。《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1. 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2. 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3. 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4. 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5. 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6. 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关于罚金,它是判决的一部分。从法律角度讲,如果有能力交纳罚金却不执行,在认定是否有悔改表现时会受影响,可能就不能减刑。但要是确实没有能力缴纳罚金,比如因为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在这种情况下,服刑人员在服刑期间严格遵守监狱规定,积极接受教育改造,并展现出真正的悔过之意或者有立功表现,同样有机会获得减刑。 在实际操作中,司法机关会根据服刑人员本身的表现,结合经济状况进行综合评定。所以,没交罚金不必然导致不能减刑,关键还是看服刑人员在监狱里的整体表现是否符合减刑条件。 相关概念: 减刑:对原判刑期适当减轻的一种刑法执行活动 罚金:是附加刑,是判决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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