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的欺诈标准是什么,有什么规定?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下面来详细解释其欺诈标准以及相关规定。 首先,从欺诈行为来看,包括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虚构事实就是编造根本不存在的事情,让被害人信以为真从而交付财物。比如,骗子谎称自己是某知名企业高管,有内部投资渠道,收益非常高,吸引他人投资,这就是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则是故意不透露某些关键信息,使被害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作出错误的财产处分。例如,卖家在卖二手车时,故意隐瞒车辆曾发生过重大事故的事实,导致买家高价购买,这就属于隐瞒真相。 其次,关于被害人的认识错误和财产处分。欺诈行为要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基于这种错误认识而处分财产。也就是说,被害人是因为受到欺诈才把自己的财物交给骗子的。如果被害人虽然被骗,但并没有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那就不构成诈骗罪。比如,有人编造理由借钱,但出借人并没有相信其谎言,只是出于同情借了钱,这种情况就不属于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 再者,数额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不同地区会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上述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 最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