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离婚房产怎么过户?
我在福建,和另一半离婚了,现在涉及到房产过户的问题。我不太清楚在福建这边,离婚后房产过户的具体流程和要求是什么,也不知道需要准备哪些材料,担心自己操作会出现问题,想了解下详细情况。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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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产过户是指在夫妻双方解除婚姻关系后,依照法定程序将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或一方名下的房产变更到另一方名下的行为。在福建,离婚房产过户主要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协议离婚后的房产过户,另一种是诉讼离婚后的房产过户。
对于协议离婚后的房产过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房产登记管理规定,首先需要双方签订离婚协议书,并且到当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在离婚协议书中,要明确约定房产的归属。之后,双方需携带身份证、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房产证等材料,共同前往当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手续。不动产登记中心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会办理房产过户登记,将房产登记到相应名下。
而诉讼离婚的情况,法院会对房产的归属作出判决或调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生效的法律文书具有强制执行力。取得房产的一方可以凭借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身份证、房产证等材料,单方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过户。不动产登记中心会根据法院的生效文书办理过户手续,无需另一方的配合。
在办理过户过程中,可能还会涉及到一些税费问题。根据相关税收法规,离婚房产过户一般免征契税,但可能会有一些登记费等小额费用。此外,不同地区可能在具体操作流程和所需材料上存在一定差异,所以在办理过户前,建议先咨询当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以确保准备齐全相关材料,顺利完成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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