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工伤7级该怎么赔偿?
我在福建福州工作时受了工伤,鉴定为7级。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能获得哪些赔偿,赔偿标准是怎样计算的。想了解一下具体的赔偿项目、计算方式以及相关法律依据,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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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工伤赔偿。工伤赔偿就是当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受伤或者患职业病时,按照法律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那里获得的经济补偿。 对于福建福州7级工伤的赔偿,涉及到多个方面的赔偿项目。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主要赔偿项目如下: 一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这里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二是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在福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分别计算。其标准分别按照所在统筹地区最后一次公布的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与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年龄之差以及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 除了上述主要赔偿项目外,工伤职工还可能获得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赔偿。医疗费按照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住院伙食补助费则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当地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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