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爷房产孙子怎样继承?


孙子想要继承爷爷的房产,一般有以下几种方式: 首先是遗嘱继承。遗嘱继承就是爷爷在生前通过合法有效的遗嘱,指定将房产留给孙子。《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爷爷可以自书遗嘱,自己亲笔书写全部内容,签名并注明年、月、日;也可以找他人代书遗嘱,但需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紧急情况下还可以立口头遗嘱,不过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且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另外还有公证遗嘱等方式。 其次是遗赠。因为孙子不属于爷爷的法定继承人范围,所以爷爷可以通过遗赠的方式将房产给予孙子。爷爷在遗嘱里写明,自己去世后房产遗赠给孙子。孙子需要在知道受遗赠后的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最后是代位继承。如果爷爷没有立遗嘱,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遗产,同时孙子的父亲先于爷爷去世,那么孙子可以代位父亲继承爷爷的房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总之,孙子若想继承爷爷房产,要关注爷爷是否立有遗嘱以及自身家庭情况是否符合代位继承条件等。相关概念:(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 遗赠:被继承人通过遗嘱的方式,将其遗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赠予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遗嘱继承: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其遗产的继承方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