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营业规则》全文是怎样的?


《供电营业规则》是规范供电企业和用户在电力供应与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的重要文件。下面为您展开介绍其主要内容: 首先是供电方式与新装、增容及变更用电方面。供电企业会根据用户的用电需求、用电性质、用电地点等因素,确定合理的供电方式。用户新装、增容用电,需要向供电企业提出申请,供电企业会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现场勘查,并答复是否可以供电。变更用电则包括减容、暂停、暂换、迁址、移表等多种情况,每种情况都有相应的办理程序和要求。依据《供电营业规则》第八条规定,用户单相用电设备总容量不足10千瓦的可采用低压220伏供电。但有单台设备容量超过1千瓦的单相电焊机、换流设备时,用户必须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以消除对电能质量的影响,否则应改为其他方式供电。 在电能质量与供电质量方面。供电企业要保证供给用户的电能质量符合国家标准。电压质量、频率质量和供电可靠性是衡量电能质量的主要指标。如果供电质量不符合标准,给用户造成损失的,供电企业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例如《供电营业规则》第五十四条规定,在电力系统正常状况下,供电企业供到用户受电端的供电电压允许偏差为:35千伏及以上电压供电的,电压正、负偏差的绝对值之和不超过额定值的10%;10千伏及以下三相供电的,为额定值的±7%;220伏单相供电的,为额定值的+7%,-10%。 电费计算与收取方面。电费是按照用户实际用电量和国家规定的电价标准计算的。供电企业会定期抄表,并向用户发送电费账单。用户应按照规定的期限和方式缴纳电费。逾期未缴纳的,供电企业可以按照规定加收违约金;经催交仍未缴纳的,供电企业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停止供电。《供电营业规则》第九十八条明确规定,用户在供电企业规定的期限内未交清电费时,应承担电费滞纳的违约责任。电费违约金从逾期之日起计算至交纳日止。每日电费违约金按下列规定计算:1.居民用户每日按欠费总额的千分之一计算;2.其他用户:(1)当年欠费部分,每日按欠费总额的千分之二计算;(2)跨年度欠费部分,每日按欠费总额的千分之三计算。 供用电合同与违约责任方面。供电企业和用户应当签订供用电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的内容包括供电方式、供电质量、用电容量、用电地址、电价、电费结算方式等条款。如果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违约责任。《供电营业规则》第九十四条规定,供用电合同的变更或者解除,必须依法进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允许变更或解除供用电合同:1.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并且不因此损害国家利益和扰乱供用电秩序;2.由于供电能力的变化或国家对电力供应与使用管理的政策调整,使订立供用电合同时的依据被修改或取消;3.当事人一方依照法律程序确定确实无法履行合同;4.由于不可抗力或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此外,《供电营业规则》还对并网电源及自备电源、用电计量装置、受电设施建设与维护管理、安全用电与节约用电等方面做出了规定。这些规定对于保障供用电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供用电秩序,促进电力事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总之,《供电营业规则》全面规范了供电营业的各个环节,无论是供电企业还是用户,都应当认真遵守这些规则,以保障电力供应与使用的安全、稳定和公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