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笔录有什么功能或作用?


法庭笔录是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由书记员对法庭审理的全部活动所作的记录。它具有多方面重要的功能和作用。 首先,法庭笔录是案件审理过程的如实记载。它就像一个“记录者”,把法庭上发生的所有事情,包括各方当事人的陈述、辩论内容、证人的证言等,都原原本本地记录下来。这对于完整呈现案件审理的全貌非常重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书记员应当将法庭审理的全部活动记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这明确了法庭笔录的记录职责,保证了案件审理过程有迹可循。 其次,法庭笔录是法官作出裁判的重要依据。法官在审理案件时,需要综合考虑各方的观点和证据。法庭笔录详细记录了庭审中的各种信息,法官可以根据这些记录,全面、准确地了解案件事实和争议焦点,从而做出公正合理的裁判。例如,在一些复杂的民事纠纷案件中,各方当事人的陈述可能存在矛盾和争议,法庭笔录可以帮助法官梳理清楚事实,依据法律规定作出正确的判断。 再者,法庭笔录具有固定证据的作用。庭审过程中当事人的陈述、证人的证言等,都可以通过法庭笔录固定下来。这些记录在后续的法律程序中具有证据效力。如果当事人在后续的上诉、再审等程序中,对之前庭审中的陈述有异议,法庭笔录就可以作为重要的证据来证明当时的情况。比如,在刑事案件中,被告人在庭审中的供述和辩解被记录在法庭笔录中,在审判和量刑时都可以作为重要的参考依据。 另外,法庭笔录对于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也具有重要意义。当事人有权查阅、复制法庭笔录,如果发现笔录有遗漏或者差错,可以申请补正。这确保了当事人能够对自己在庭审中的表述进行确认和修正,保障了他们的知情权和表达权。 最后,法庭笔录还具有存档和监督的功能。它是司法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司法机关总结审判经验、进行案例研究等都具有重要价值。同时,法庭笔录也可以接受社会和上级司法机关的监督,保证司法审判的公正和透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