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提存的一般程序是什么?


提存是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无法向其交付合同标的物时,债务人将该标的物交给提存机关而消灭债务的制度。下面为您详细介绍2024年提存的一般程序。 首先是申请阶段。债务人应向债务履行地的提存机关提出提存申请。提存申请应载明提存的原因,标的物及其种类、数量,标的物受领人的姓名、地址或者不知谁为受领人的理由等基本内容。同时,债务人还应提交有关债务证据,以证明提存申请载明的提存物确系其所负债务的标的物,并还应提交有关债权人迟延或者无法向债权人清偿的相关证据。 接着是受理与审查阶段。提存机关在收到债务人的提存申请及有关证明材料后,会对其进行审查。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提存的原因是否属实,提存的标的物是否符合要求,提存人的主体资格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二)债权人下落不明;(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提存机关会依据这些规定进行审查判断。 若审查通过,提存机关会予以提存。债务人应将提存标的物移交给提存机关。对于标的物为货币的,可以采用转账、汇款等方式交付;对于需要验收的标的物,提存机关会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提存机关会向债务人出具提存证书。提存证书具有债务消灭的法律效力,自提存之日起,债务人的债务消灭。 最后是通知与受领阶段。提存机关有通知债权人受领提存物的义务。除债权人下落不明的以外,提存机关应当及时通知债权人或者债权人的继承人、监护人。债权人可以随时领取提存物。但是,债权人对债务人负有到期债务的,在债权人未履行债务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提存部门根据债务人的要求应当拒绝其领取提存物。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 总之,提存程序有着明确的法律规定和要求,涉及多个步骤和环节,需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来进行操作,以确保提存行为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