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的划拨营业房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
我有一间营业房是别人赠与我的,后来才知道这房子的土地性质是划拨的。现在我就想弄清楚,这种赠与得来的划拨营业房,需不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呢?心里没底,希望有人能给我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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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土地出让金”这个概念。土地出让金是指各级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按规定向受让人收取的土地出让的全部价款,简单来说,就是使用国有土地要给国家交的钱。 对于赠与的划拨营业房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需要分情况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条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出让金。 当营业房是通过赠与这种方式转移时,本质上也属于房地产转让的一种形式。如果该房屋要改变土地性质,从划拨变为出让,那么通常是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比如在一些地方,当受赠人后续要对该营业房进行交易、抵押等涉及土地使用权处置的行为时,相关部门可能会要求先补缴土地出让金。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有些地方政策可能规定,在特定条件下,赠与划拨土地上的营业房可以暂不缴纳土地出让金。但这种情况相对较少,并且往往有严格的限制条件,例如可能要求房屋继续用于特定的公益目的等。 所以,对于赠与的划拨营业房是否缴纳土地出让金,不能一概而论。你最好向当地的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或者不动产登记机构咨询,他们能根据当地的具体政策和你的实际情况,给出准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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