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和购买服务有什么区别?


政府采购和购买服务在概念、范围、流程等方面存在明显区别。 从概念上来说,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这里的采购行为是一个宽泛的概念,包含了货物、工程和服务。而政府购买服务,是指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以及政府履职所需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由政府根据合同约定向其支付费用。简单理解,政府购买服务更侧重于服务这一特定范畴。 在范围上,政府采购涵盖货物(如办公设备、交通工具等)、工程(如建设项目、装修工程等)和服务(如会议服务、审计服务等)。而政府购买服务的范围主要是适合采取市场化方式提供、社会力量能够承担的服务事项,像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的公共教育、劳动就业、人才服务、社会保险等,以及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服务,如法律服务、课题研究等。 从流程方面来看,政府采购有一套严格的法定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采购方式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等。不同的采购方式有不同的适用条件和操作流程。政府购买服务则通常依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一般按照购买主体与承接主体签订合同的方式进行,流程相对更注重合同的签订、履行和监督等环节。 法律依据方面,政府采购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这些法律法规对政府采购的定义、采购方式、采购程序、监督检查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政府购买服务主要依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该办法对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承接主体、购买内容和目录、购买活动的实施、合同及履约管理等作出了规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