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的标准和方式是什么?


政府采购,简单来说,就是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其标准和方式。 关于政府采购的标准,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采购范围标准,二是采购限额标准。在采购范围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采购项目,必须实行集中采购。集中采购目录是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确定的,包含了一些通用的、经常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和服务,比如办公设备、物业管理服务等。采购限额标准则是界定是否需要按照政府采购程序进行采购的金额界限。同样根据《政府采购法》,达到规定限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就需要遵循政府采购的流程。不同地区的限额标准可能有所差异,一般由当地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公布。 政府采购的方式也是多种多样的。公开招标是最常见的方式之一。它就像是一场公平的竞赛,采购人通过发布招标公告,邀请不特定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然后按照预先规定的评标标准进行评审,从中选出中标供应商。《政府采购法》规定,采购人采购货物或者服务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其具体数额标准,属于中央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由国务院规定;属于地方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邀请招标则是采购人邀请特定的供应商参加投标。这种方式适用于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的,或者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政府采购项目总价值的比例过大的情况。 竞争性谈判是指采购人通过与多家供应商进行谈判,最后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当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等情形下,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 单一来源采购,就是采购人向唯一供应商进行采购。适用于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或者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等情况。 询价则是采购人向多家供应商发出询价单,对供应商提供的报价进行比较,最终确定成交供应商。它一般适用于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采购项目。 总之,政府采购的标准和方式都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采购人需要根据具体的采购项目情况,选择合适的采购方式,以确保政府采购活动的公平、公正、公开和高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