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爷爷的房子继承给孙子需要什么手续?

我爷爷想把他的房子继承给我,我不知道这中间得办啥手续。我就怕手续办不对,到时候房子继承出问题。我想了解清楚整个流程和需要的手续,避免之后有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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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继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我们要明白,爷爷的房子继承给孙子主要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法定继承,另一种是遗嘱继承。在法定继承中,孙子通常不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所以一般情况下不能直接继承爷爷的房产。但如果孙子的父亲先于爷爷去世,此时孙子可以通过代位继承的方式继承爷爷的房产。而遗嘱继承,就是爷爷通过订立合法有效的遗嘱,明确表示将房子留给孙子。 如果是法定继承中的代位继承,办理房产继承手续时,需要先到被继承人(也就是爷爷)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这是为了证明爷爷已经去世,继承的事实可以开始。之后,需要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在办理公证时,需要提交一系列材料,比如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房屋产权证明、能证明亲属关系的文件(像户口本、出生证明等),还有继承人的身份证件等。公证的目的是确保继承行为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对于遗嘱继承,首先要确定遗嘱的有效性。有效的遗嘱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和实质要件。比如,自书遗嘱需要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然后,同样要办理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之后,也需要到公证处办理遗嘱继承公证,除了上述法定继承所需的部分材料外,还需要提供合法有效的遗嘱。 完成公证后,继承人需要携带公证书、房产证、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到当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不动产登记中心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就会将房屋产权登记到孙子名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这些法律条文明确了继承的顺序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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