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以什么理由起诉必然能胜诉?

我想和另一半离婚,但听说起诉离婚不一定能成功。我希望能找到一个必然能胜诉的理由去起诉,这样能少点折腾。我不太懂法律,想知道在法律上,用什么理由起诉离婚肯定能让法院判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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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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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离婚诉讼中,并不存在绝对必然胜诉的理由,但有一些法定情形,能让法院很大程度上判决离婚。首先我们来了解“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这一关键概念。它指的是夫妻之间的感情已经完全破裂,无法再继续共同生活。这是法院判决离婚的核心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再与他人结婚的行为;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实施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虐待是指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遗弃则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的行为。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是指一方存在这些不良行为,经过多次教育仍然不改正。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强调的是因感情问题而分居,并且分居时间要连续达到两年。 此外,如果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不过,即便存在这些法定情形,在实际诉讼中,也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比如,遭遇家暴要保留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等;分居的话要有相关的居住证明等。所以,虽然法律规定了这些情形,但诉讼结果仍需结合具体证据和实际情况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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