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规则(试行)是怎样的?
广东省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规则(试行)旨在规范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工作,合理确定当事人责任。下面为您详细解读。
首先,了解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基本概念。它是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对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这是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总原则。
在广东省的试行规则中,责任认定一般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全部责任通常是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比如一方当事人闯红灯、超速行驶等严重违法行为引发事故,就可能要承担全部责任。
如果双方都有过错,根据过错的大小来确定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例如,一方车辆在变更车道时未让正常行驶的车辆先行,另一方车辆超速行驶,那么变更车道的车辆可能承担主要责任,超速车辆承担次要责任。
当双方当事人的过错在事故中所起的作用基本相当,双方承担同等责任。比如在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双方车辆都未按规定让行导致碰撞,就可 能认定为同等责任。
无责任则是指一方当事人对事故的发生没有过错。比如正常行驶的车辆被后方车辆追尾,正常行驶车辆一般无责任。
广东省的试行规则还会考虑事故发生的具体情形和各种因素。例如,事故发生的地点是城市道路还是乡村道路,道路的交通状况、天气条件等。在恶劣天气下,驾驶员应更加谨慎驾驶,如果因未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导致事故,可能会加重其责任。
此外,对于一些特殊情况,如当事人逃逸、故意破坏现场、伪造证据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总之,广东省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规则(试行)是综合多方面因素,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来确定当事人责任的。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应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调查,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以确保责任认定的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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