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过户需要什么手续和费用?


商品房过户是指将房屋的所有权从卖方转移到买方的过程,这一过程涉及一系列的手续和费用。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手续方面: 第一步,签订合同。买卖双方需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合同中要明确房屋的基本信息、价格、付款方式、交房时间等重要内容。这是过户的基础,具有法律效力,能保障双方的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房屋买卖合同一般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步,办理网签。买卖双方要到当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网签手续,网签的目的是为了防止一房多卖,让交易更加透明。办理网签时,需提交身份证、房产证、买卖合同等相关材料。 第三步,缴纳税费。根据房屋的情况和当地政策,买卖双方需要缴纳不同种类的税费,如契税、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缴纳税费后,会取得完税凭证。 第四步,申请过户。买卖双方携带身份证、房产证、完税凭证等材料到房地产登记机构提出过户申请。登记机构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第五步,领取新证。经过审核无误后,买方就可以领取新的房产证,此时房屋的所有权正式转移。 其次是费用方面: 契税:这是买方需要缴纳的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规定,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具体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一般来说,如果是首套房,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的,契税按1%征收;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契税按1.5%征收。如果是二套房,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的,契税按1%征收;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契税按2%征收。 增值税:如果房屋不满两年对外销售,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如果房屋满两年对外销售,免征增值税。但北上广深地区的非普通住房,满两年对外销售时,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按照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这一规定依据的是《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 个人所得税:如果卖方转让的住房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且取得房屋产权满五年的,免征个人所得税;否则,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可以以住房转让收入减除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相关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 此外,还可能涉及一些其他费用,如房屋评估费、登记费等。房屋评估费一般是按照评估价值的一定比例收取;登记费通常为几十元到几百元不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