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继承公证书需要哪些材料和手续?


办理继承公证书是一个严肃的法律程序,它可以帮助继承人合法、有序地继承被继承人的财产。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办理继承公证书所需的材料和手续。 首先是所需材料。一般来说,需要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这是证明继承开始的关键文件。例如医院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证明等。还需要提供被继承人遗留财产的产权证明,比如房产证、银行存款凭证等,以明确继承的财产范围。继承人的身份证明也必不可少,像身份证、户口本等,用于证明继承人的身份和与被继承人的关系。此外,要提供亲属关系证明,由被继承人所在单位或居委会、村委会出具,证明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的亲属关系。如果有遗嘱,还需提交遗嘱原件。 然后是办理手续。第一步,继承人要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填写公证申请表,申请表上要详细写明申请公证事项的有关情况。第二步,公证机构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关系等。如果材料不齐全或存在疑问,公证机构可能会要求继承人补充材料或进行调查核实。第三步,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会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第二十七条规定,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第三十条规定,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