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广西南宁误工费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我在广西南宁发生了一起意外事故,导致我无法正常工作。现在涉及到误工费赔偿的问题,我不太清楚广西南宁这边误工费赔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想了解一下具体是怎么计算的,依据是什么,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展开 view-more
  • #误工费赔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在广西南宁,误工费的赔偿计算与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紧密相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误工费的计算方式根据受害人是否有固定收入而有所不同。 对于有固定收入的受害人,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也就是说,如果受害人因为受伤不能工作,导致工资、奖金等收入减少了,那么减少的这部分金额就是误工费。比如,张三在广西南宁一家公司工作,月工资是5000元,因意外事故误工一个月,这一个月他没有上班,公司没有给他发放工资,那么他的误工费就是5000元。 对于无固定收入的受害人,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例如,李四在广西南宁从事个体经营,没有固定收入,他无法提供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证明,那么就可以参照广西南宁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来计算他的误工费。假设广西南宁上一年度同行业职工年平均工资是60000元,那么月平均工资就是5000元,如果李四误工两个月,他的误工费就是10000元。 误工时间的确定也是计算误工费的重要因素。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也就是说,如果受害人受伤后一直无法工作,直到定残的前一天,这段时间都可以计算误工费。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