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累犯盗窃1400元会怎么判刑?
我在广西,之前有过犯罪记录,这次又因为一时糊涂盗窃了1400元。我知道自己是累犯,很担心会受到重判。我想了解下,在广西像我这种累犯盗窃1400元的情况,法院一般会怎么判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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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了解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盗窃罪,简单来说,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偷偷拿走别人财物的行为。而累犯呢,是指因犯罪被判处一定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规定期限内又犯一定之罪的罪犯。 在广西地区,对于盗窃罪的量刑,是有明确的法律标准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属于“数额较大”。广西结合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和社会治安状况,确定了具体的数额标准,盗窃1400元已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一般情况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但因为你属于累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也就是说,对于累犯实施盗窃犯罪的,在量刑时会比初犯更重。法官在量刑时,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比如犯罪的情节、手段、是否有自首、立功等情节。如果存在积极退赃、取得被害人谅解等情节,在一定程度上可能会对量刑产生有利影响,但总体上由于是累犯,会在正常的量刑幅度内从重处罚。所以,具体到你的案件,最终的判刑要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来判定,但大致的范围是在正常盗窃量刑的基础上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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