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九级工伤最低赔偿金额是多少?


在广州,九级工伤赔偿涉及多个项目,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各项赔偿的计算方式以及相关法律依据。 首先,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九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这里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所以这部分赔偿会根据您的工资情况来确定。 其次,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依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九级伤残职工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标准为:九级伤残为2个月的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标准为: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 另外,在工伤治疗期间,还可能涉及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等赔偿。医疗费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关于广州九级工伤最低赔偿金额,由于本人工资有下限规定,即不得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假设广州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A元,那么本人工资最低为A×60%。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最低为9×A×60%;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最低为2×A×60%;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最低为8×A×60%。将这些项目相加,再加上可能产生的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等,就是大致的最低赔偿金额。不过实际赔偿要结合具体情况和相关数据来准确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