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保证人清偿债务的期限是怎样规定的?

我给朋友做了债务保证人,现在朋友还不上钱,债权人找我还钱。我想知道我作为保证人,清偿债务的期限是怎么规定的呢?有没有明确的时间限制?要是超过期限会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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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证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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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保证人清偿债务期限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它与保证人和债权人的权益紧密相关。下面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得明确保证的方式,保证方式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一般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而连带责任保证则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两种保证方式在清偿债务期限上有着不同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规定,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对于一般保证,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保证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但一旦满足上述条件,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就需要在合理的时间内清偿债务。在保证期间内,如果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对于连带责任保证,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应及时清偿债务。若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内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同样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此外,如果保证人在清偿债务期限内没有按照规定履行清偿义务,债权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法院判决后,若保证人仍不履行,债权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保证人的财产。 总之,保证人清偿债务期限是由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共同确定的。保证人需要清楚自己的保证方式和保证期间,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清偿义务,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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