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借条上的担保人是否有还款义务?

我在朋友的借条上做了担保人,当时没太在意。现在朋友还不上钱了,债主找到我让我还钱。我不太清楚自己是不是真的有还款义务,想问问在法律上,借条上的担保人到底需不需要承担还款责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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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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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借条上的担保人是否有还款义务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什么是借条担保人。简单来说,借条担保人就是在借款人向出借人借钱时,为借款人提供担保的人。当借款人不能按时还钱时,出借人可以要求担保人承担相应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担保方式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这两种保证方式下,担保人的还款义务有所不同。 一般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一般保证的情况下,只有当借款人确实没有能力偿还债务,并且经过法院强制执行后仍无法还清欠款时,出借人才可以要求担保人还款。也就是说,一般保证的担保人享有先诉抗辩权。《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而连带责任保证则不同。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在连带责任保证中,一旦借款人到期不还钱,出借人既可以要求借款人还款,也可以直接要求担保人还款,担保人没有先诉抗辩权。《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如果在借条中没有明确约定保证方式,按照《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所以,借条上的担保人是否有还款义务,需要根据担保方式以及具体情况来判断。在成为担保人之前,一定要清楚自己可能承担的责任和义务,谨慎做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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