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护人的范围及监护权的变更怎么办理?


在了解监护权变更如何办理之前,我们首先要明确监护人的范围。监护人,通俗来讲,就是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护职责的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八条,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子女;(三)其他近亲属;(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接下来谈谈监护权的变更办理。监护权变更通常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法定变更,另一种是协议变更。法定变更一般是指当监护人出现严重侵害被监护人权益等法定情形时,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这里的有关个人和组织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 协议变更则是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可以协议确定监护人。协议确定监护人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办理监护权变更,一般要经过以下步骤:首先,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据材料,比如证明原监护人不适合继续监护的证据,新监护人有监护能力的证据等。然后,向法院提出变更监护权的申请。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理,最终作出是否变更监护权的判决。 总之,明确监护人范围和了解监护权变更的办理程序,对于保障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无论是法定变更还是协议变更,都要以最有利于被监护人为出发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