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有什么指导意见?

我涉及一个案子,听说有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但是不太清楚具体适用时的指导意见是什么。我想知道在什么情况下可以适用这个制度,适用过程中有哪些具体的要求和注意事项,希望了解相关法律指导,让自己心里有底。
展开 view-more
  • #认罪认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该制度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有明确规定,其第十五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2019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印发了《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范围和条件、从宽幅度、审前程序、量刑建议、审判程序等方面进行了具体规范。 在适用范围和条件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没有适用罪名和可能判处刑罚的限定,所有刑事案件都可以适用。“认罪”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认罚”是指愿意接受处罚,包括接受刑罚处罚、主动退赃退赔、积极赔偿损失、预缴罚金等。 从宽幅度方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应当区别认罪认罚的不同诉讼阶段、对查明案件事实的价值和意义、是否确有悔罪表现,以及罪行严重程度等,综合考量确定从宽的限度和幅度。对于犯罪性质恶劣、犯罪手段残忍、社会危害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认罪认罚不足以从轻处罚的,依法不予从宽处罚。 在审前程序中,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同意量刑建议和程序适用的,应当在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在场的情况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同时,要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获得有效法律帮助,确保其了解认罪认罚的性质和法律后果。 量刑建议是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重要内容,人民检察院提出量刑建议前,应当充分听取犯罪嫌疑人、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的意见,尽量协商一致。人民法院一般应当采纳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但存在被告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等法定情形的除外。 审判程序上,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可以分别适用速裁程序、简易程序或者普通程序审理。速裁程序适用于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认罪认罚并同意适用速裁程序的案件;简易程序适用于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被告人认罪认罚的案件;普通程序适用于其他认罪认罚案件。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